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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审批程序(修订)》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1 23:36:11  浏览:825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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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审批程序(修订)》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审批程序(修订)》的通知  

沪卫卫监(2004)101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建设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上海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审批程序》(简称《审批程序》)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审批程序》经2005年2月21日第4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一日

  

上海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审批程序(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建设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市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包括分装、加工)的涉水产品,均应按本程序规定申领《上海市卫生许可批件》。

  第三条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市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国家和本市其他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申请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实递交下列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材料与配方;

  (四)生产工艺及简图;

  (五)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六)经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七)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和铭牌);

  (八)产品说明书样稿(含产品适用的水质范围);

  (九)产品中与水接触的主要材料及可能对人体有危害的材料的卫生安全合格证明;

  (十)产品生产场地布局图;

  (十一)产品样品照片;

  (十二)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六条市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市卫生行政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相关行政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市卫生行政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

  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市卫生行政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七条受理申请后,市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指定两名以上的卫生监督员按照本程序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规定进行现场审查。

  第八条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书面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市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加盖市卫生行政部门印章的《上海市卫生许可批件》。

  市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条市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和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十二条《上海市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为四年。批件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类别、申请人名称、许可批件号、发证日期、发证机关;批件附件的内容应当包括产品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其中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等项目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相一致。生产地址按涉水产品实际生产地址填写,产品类别按卫生部规定的类别填写。

  许可批件号格式为“沪卫水字[年份]SXXXX号”,采用统一编号。

  第十三条市卫生行政部门在发放卫生许可批件时,应当要求申请人签收。

  第十四条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申请人在申请卫生行政许可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上海市卫生许可批件》不得涂改、转让,严禁伪造、倒卖。

  第十六条涉水产品生产单位或个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卫生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卫生许可批件延续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产品材料与配方;

  (四)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五)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和铭牌);

  (六)产品说明书样稿(含产品适用的水质范围);

  (七)产品生产场地布局图;

  (八)产品样品照片;

  (九)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十)原《上海市卫生许可批件》。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七条市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延续申请后,应当对所提供的资料及生产现场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换发的《上海市卫生许可批件》沿用原许可批件号。

  第十八条凡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生产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批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生产;要求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市卫生局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许可的事项及所需提供的材料规定如下:

  (一)要求变更申请企业名称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营业执照证明、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及原卫生许可批件;

  (二)要求变更生产地址的,需提供变更说明及其它相关材料;

  (三)要求变更产品名称的(仅限于对商标名称的变更),需提供商标注册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除上述事项外,涉水产品生产工艺、生产材料与配方等其它事项要求变更的,应当按本程序规定重新申请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撤销卫生行政许可:

  (一)市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卫生行政许可的其它情形。

  涉水产品生产单位或个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应当予以撤销,同时依法给予警告,该单位或个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卫生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卫生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卫生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第二十条已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可注销其卫生许可批件:

  (一)企业自行申请注销的;

  (二)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三)卫生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五)因其它原因不能保证产品卫生质量的。

  第二十一条市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卫生许可批件,应当及时告知被注销人,收回原批件,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二条遗失卫生许可批件的,应当及时登报声明,然后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第二十三条本程序所指的涉水产品是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定义的涉水产品,包括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水处理剂和除垢剂等。

  第二十四条本程序自2005年4月1日起实施。1998年4月2日上海市卫生局发布的《上海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审批程序》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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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行政费定额考核(试行)办法

财政部


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行政费定额考核(试行)办法
财政部


根据1997年9月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废止


控制和节减行政费始终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几年,国务院和财政部多次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控制行政费支出的增长,各地财政和有关部门也采取了许多办法和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成效。总的来看,行政费大幅度增长的趋势有所缓和。但是,其增长幅度仍高于财政总支出
的增长幅度,而且地区之间,县、市、省各级之间,发展情况很不平衡。根据1990年决算统计,行政费支出增长幅度最高的地区达26%,增长较低的地区则在10%以内,高低相差16个百分点以上;按人均支出水平计算,省本级支出普遍高于中央级,地(市)县本级支出普遍高于
全地区。造成支出不平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地理气候条件、物价以及财力状况等原因外,各地对控制行政费的重视程度和采取的措施也有很大的差距。此外,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灶吃饭”的办法以后,中央对地方开支的调控作用明显减弱,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
了行政费管理失控。
为了有效地控制行政费过快增长,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我部制定了“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行政费定额考核(试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办公厅同意。从今年起,先选择12个地区试行,待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国推广。
对行政经费实行定额考核管理办法,目的是为了先以省本级的行政经费管理为突破口,建立中央对省本级的宏观控制机制,促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逐级做到“下管一级”,形成从中央到地方,一级抓一级的管理格局,使行政费支出保持一个合理、节约的水平,以实
现行政费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控制和节减行政费是一项长期而难度较大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比较复杂。但是,一些地区的经验证明,只要领导重视,决心大,措施得力,行政费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的,因此,凡是今年试行省本级行政费定额考核管理办法的地区,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
,动员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在组织实施定额考核工作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健全定员定额管理,清理整顿人员编制,车辆配备情况,研究解决超编人员消化办法和控制人员、车辆增加,压缩会议的措施。认真按国务院规定,纠正各种不合理的补贴、福利开
支,不断探索控制行政费的有效办法,逐步扭转行政费增长过快的局面。
对贯彻实施定额考核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请及时报送我部。

附件: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行政费定额考核(试行)办法
控制和紧缩行政费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对于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平衡国家财政收支有直接的经济意义,而且对于发扬党的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党风好转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为了有效控制行政费支出增长幅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党政
机关正常工作需要,加强行政费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中央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以下简称省级)行政费支出的考核,包括控制节减行政费的成效、财务管理、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等项内容。重点对人均开支水平、机构编制、车辆和会议费建立必要的考核指标。
(一)人均开支综合定额。对行政机关核定人均年支出定额,由个人部分和公用部分组成。个人部分定额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公用部分定额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不含单台五万元以上的车辆购置费)和修缮费以及其他费用。人均开支
综合定额为行政费主要考核指标,用于考核行政费人均开支水平及其使用效果。
(二)行政定员数。对省级行政费支出的在职行政人员核定控制人员数,以此考核省级行政人员编制节编、超编以及管理情况。
(三)机动车辆控制数。核定省级行政机关机动车辆和小汽车控制数以及行政人员与机动车辆和小汽车比例控制数,用于考核控制机动车辆编制节编、超编、使用和管理情况。
(四)会议费控制数。确定会议费总额控制数,用于考核节减会议费支出和控制会议、健全制度等情况。
以上行政定员数、车辆和会议费三项控制指标作为行政费支出的辅助考核指标。
二、考核指标的确定原则和计算依据
考核指标的确定,本着从紧、合理和节约的原则,既要保证机关开展工作的基本需要,又要厉行节约,以统一的支出范围、人员和车辆定编的有关规定以及开支标准为考核依据,适当参考同类地区近几年支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平衡后予以确定。
(一)保证党政机关开展工作需要,是行政费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行政费定额考核指标的确定,要考虑到行政工作正常开展以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得以顺利贯彻。因此,要合理确定公用经费定额。
(二)控制重点支出项目。对行政费全面控制的同时,对在近几年来支出增长较快并且难以扼制的重点项目,如机构人员、车辆、会议费等,采取单项指标控制办法,以此考核编制和控制指标的节约和超支以及管理情况,才能收到成效。
(三)在计算综合定额和单项控制指标时,以上年支出为依据,并参考近几年来的支出情况,考虑近期内的增支因素以及各地的财力状况。考核指标实行低限与高限两个指标。
三、考核方法
财政部按上述规定确定并下达各省级行政费的年度考核指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年度执行中由各地财政厅(局)按规定如实向财政部报送省本级行政费支出情况及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考核表,由财政部进行考核,并将
考核情况通报各地。
(一)年度考核。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报送的行政费决算和有关资料,按照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考核,正确评价出行政费各项管理工作水平,为奖罚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抽查考评。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有计划抽查部分地区。重点检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以及是否收到成效;上报决算是否按规定列报;数字是否真实;内容是否齐全等。
四、奖罚措施
为推动各地区对行政费定额考核办法的组织实施,促进各部门加强行政费管理,在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必要的奖罚。
(一)奖励。对不突破财政部下达的考核指标低限,行政费支出控制工作成效显著的,视节约和管理工作的不同程度,由财政部一次性核拨适当专款予以奖励。奖励经费主要用于省本级行政机关的特殊性补助。
(二)惩罚。对超过我部下达的考核指标高限和行政费控制工作不严以及违反国家统一规定擅自出台或提高奖励补助项目和标准的地区,由财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减专项拨款。
具体奖罚条件及评定办法另定。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财务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宏观控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六、本办法从1992年1月1日起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试行。
地市县级的行政费开支,可参照本办法,由各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实行“下管一级”的控制办法。



1992年2月2日
对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中译本的再次评注

宋飞


  自从2006年相继发表《格老秀斯法学思想研究》、《评格老秀斯中译本 ——兼与何勤华先生商榷》二文后,又看到网友物我为一的《格老秀斯第一章中的自然法(二)》和学者高全喜的《格老秀斯与他的时代:自然法、海洋法权与国际法秩序》(高教授比我多看了两本格老秀斯的著作:即张乃根翻译的《捕获法》和宇川翻译的《海洋自由论》),感觉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中译本的问题远远没有说完,于是就萌生创作此文的想法。
  笔者这一回主要从圣经例证和人名注解两个方面来对何勤华先生组织翻译的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中译本进行再次评注。
  首先谈战争法案例内容与圣经故事的例证。《战争与和平法》内容中涉及的罗马战争法案例,徐国栋教授在《“一切人共有的物”的概念的沉浮—— “ 英特纳雄耐尔” 就 一定 要 实现!》、《从客体到主体——国家观念小史》、《李维时代罗马人民的跨民族法体系》、《万民法诸含义的展开——古典时期罗马帝国的现实与理想》这四篇论文(均收录到他的个人文集《罗马法与现代意识形态》)中,大多已经谈及,读者可以留意。这里我只谈《战争与和平法》中战争法案例内容与圣经故事的例证。正如我在《格老秀斯法学思想研究》一文中写道的:“格老秀斯对圣经的开创性国际法研究,使得其后的学者将这种研究方法加以延续,而人为地促成圣经成为近代国际法的理论基础。”我在这里就结合《圣经故事》(段琦编著,译林出版社1994年11月第1版),作一个简单图示给大家看看,图示如下:

《战争与和平法》 《圣经故事》
该隐杀弟、上帝宽恕 见该书第56、57页 见该书第8——9页
亚伯拉罕抗击四王 见该书第57——58页 见该书第14——15页
摩西与亚玛力人 见该书第58页 见该书第61页
希西家抗击亚述 见该书第119页 见该书第164——165页,又见该书第185——186页
摩西向以东、亚摩力 见该书第134页 见该书第70——71页
借道
耶弗他与阿莫尼 见该书第152、410页 见该书第96——97页
特人、亚扪人
亚述大将拉伯沙基与 见该书第260页 见该书第164——165页
希西家
大卫杀死哥利亚 见该书第273页 见该书第120——123页
非利士人要求希 见该书第318页 见该书第101页
伯来人交出萨姆森
约书亚帮助基遍人 见该书第348页 见该书第81——82页
亚伯拉罕保卫劳特 见该书第351页 见该书第15页
亚伯拉罕(也作 见该书第363页 见该书第14页
“亚伯兰”)与萨拉
耶稣离开船只 见该书第364页 见该书第243——244页
保罗与提摩太 见该书第364——365页 见该书第328——329页
约书亚攻打艾城 见该书第365页 见该书第78——80页
先知艾利莎的例子 见该书第372页 见该书第160页
亚伯兰的史迹 见该书第406——407页, 见该书第15——16
又见该书第452页 页
雅各与约瑟 见该书第407页 见该书第48页
大卫与亚玛力人 见该书第410页 见该书第130——131页
大卫与撒母耳的 见该书第436页 见该书第125页
故事

  关于上述表格中涉及的具体案例,读者们可以仿照徐国栋教授在《罗马法与现代意识形态》中的案例分析法进行自行研究。我就不再一一赘述了。
  下面我将介绍《战争与和平法》中译本中的人名注解问题。个人觉得何勤华先生组织的注解做得恨不详细,对于一些工具书(如《辞海》、《简明社会科学词典》)上查不到的人名解释得太简单了。大家都是搞人文科学的,因此我对地名没有作过多计较,主要只谈人名问题,详解如下:
  (一)从中译本第46页开始看。对注解14,我认为弗罗伦丁(Florentinus)是公元222年前后活跃的古罗马法学家;对注解19,我认为保罗大致死于公元222年;对注解26,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拉克坦西(Lactantius,260—330),基督教护教士,被誉为’ 基督教的西塞罗’, 拉丁教父中著作流传最广的一位,著有《天父的工程》(304—310写成)、《神圣教规》、《论迫害者之死》等作品,他的思想为古罗马君士坦丁大帝建立基督教帝国奠定了基础”(又见该书第314页注解2);对注解37,我认为通说译为“罗得岛的安德罗尼柯”,他是约前1世纪的逍遥派学者;对注解32,我要提醒读者的是,狄奥.克里索斯登(Dion chyrysostom)的生平在该书第101页注解24中得到了详细诠注;对注解33,我想指出的是,阿那克萨克斯生活在前356—323年间;对注解36和37,我指出查士丁(Justin,约100——约165)是基督教第二代护教士,以雄辩而闻名。查士丁可算是第一位接受基督教的哲学家。在接受基督教前,他遍寻智理,对希腊哲学认识很深,特别是当时的柏拉图主义。因此他日后所写的两卷《辩道》(Apology)不单对当时对基督教的攻击有效地处理,更将基督教的信仰清楚并具哲理思辨地表达出来。他第一卷的《辩道》是写给罗马皇皮雅斯大帝的。他向皮雅斯解释,一般人认为基督徒是无神论者,并以为他们不道德,完全是一种误解。他向这位皇帝陈述基督徒所信的神是独一的真神,他们的信仰比当时民间的迷信如何更合乎理性。同时他更以基督徒严谨清洁的生活,以表示基督徒在道德上实高于非信徒。他针对犹太人而写的《与犹太人特里丰的对话》(Dialogue with Trypho the Jew)使人惊异他对旧约圣经深邃的掌握。犹太人特里丰表示不能接受基督教的两大原因,乃在于基督徒不守摩西的律法,更有甚者就是他们竟以一个人--耶稣--作为神来尊奉。查士丁于是以旧约圣经为基础,向特里丰解释摩西的律法及先知的讲论如何在基督身上成全,并且以基督的教训(特别是登山宝训为总结),对当时的犹太人来说,《与犹太人特里丰的对话》的确极具说服力。特里丰与查士丁是同时代的人;对注解38,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摩西.迈摩尼德斯(1135—1204),西班牙出生的犹太哲学家,医生,中世纪最伟大的犹太学者。他认为:尽管君主国的有用性和正当性值得质疑,犹太国家合适的统治最终是君主制统治。那样的统治是由世俗的和神圣的两把剑组成。每一种统治也必然包含民主制、贵族制和君主制的要素。在世俗混合统治中居于最高地位的是摩西一类的人物;摩西是统治以色列的第一个王者。在神圣统治中居最高地位的是一位先知。”(转引自《政治哲学史》上册,[美]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主编,李天然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对注解48,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亚历山大的克雷芒(Clemens Alexandrinus,约150一约215),基督教希腊教父,生于雅典的异教徒家庭,曾加入神秘宗教,后到处游学,在亚历山大接受潘代努(Pantaenus,?——约190,古代基督教学者)的影响而皈依基督教,并在潘代努之后继任亚历山大教理学校校长。克雷芒认为,哲学是归向基督的预备,古代先哲都曾受圣灵感动而有深知睿见。克雷芒继承并发扬了亚历山大学派寓意释经法传统,主张圣经的字句后面隐伏着更深的含义。他的主要著作有《给新受洗的人》、《对希腊人的劝勉》、《导师基督》和《杂记》等”;对注解49,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伊皮法纽(Epiphanius),盛年约在公元四世纪,著名的诺斯替主义者。习惯上被称之为撒拉米的伊皮法纽(Epiphanius of Salamis),是最后一位对诺斯替派的思想进行广泛论述的哲学家,宗教学家”。

  (二)从中译本第78页开始看。对注解4,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盖兰(Galen,129—199),通说译作加伦,古罗马时期的希腊解剖学者、哲学家,希波克拉底之后的名医,希腊医学的集大成者,重视解剖学在医学上的地位,奠定西方解剖学的基础。在数学、哲学和逻辑学方面也有造诣。129年生于小亚细亚的帕加马 (今土耳其),199年卒于罗马。17岁开始学医,曾在希腊和埃及等地学习解剖,28岁时回帕加马行医。曾做角斗士的保健医生。公元162年到罗马,因其名声显赫,被罗马帝国皇帝任命为侍医。此时期写出大量著作。盖兰在罗马居住了30多年,进行医疗、研究和教学工作直至逝世。盖兰既重视理论知识,也很重视实际经验。他做了大量动物解剖;由于当时禁止解剖人体,所以他所解剖的多是猪和臾猴。即便如此,他仍发现了许多前人未知的现象,尤其是在肌肉、脑神经、心血管方面曾进行活体解剖实验。对呼吸、脉搏的机械作用及大脑、脊髓、肾、胸部、腹部器官的功能也有研究。他认为食物在胃肠中被消化成乳糜,被吸收至肝脏,而后形成血液,再由血管流出营养全身,变成筋肉,认为肝是血管系统的中心。并提出灵气说,认为灵气总司生命。相信希腊的四体液学说。他创制的许多复方被称为"加伦制剂",至今应用简单的物理方法制备的制剂仍沿用此词。他还建议用食物和气候疗法治疗痨病。加伦认为好医生应是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既有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又有明显的目的论观点。由于中世纪欧洲教会的封建统治,将权威神圣化,他的正确的和错误的观点都被重复引用,统治欧洲达1400多年。加伦的著作范围广泛,数量也多,许多作品(尤其是哲学和文学作品)已遗失。重要著作有《论解剖操作程序》、《论医学经验》、《论自然力》等。 有的书上说他著有《希波克拉底和柏拉图的学说精义》,提出了恶液质唯心学说,该学说统治医学史1500余年。提到病人在接触花草后,引起喷嚏发作的现象。记录了鸦片可以治疗的疾病:头痛、目眩、耳聋、癫痫、中风、弱视、支气管炎、气喘、咳嗽、咯血、腹痛、黄疸、脾硬化、肾结石、泌尿疾病、发烧、浮肿、麻风病、月经不调、忧郁症、抗毒以及毒虫叮咬等等疾病。脊柱侧凸(scoliosis)在希腊语中意为"弯曲"最早由他提出,动脉瘤在英文中有一个专有名词“aneurysm”, 其希腊语原意是“扩张”, 这个概念最早来源于他,他在对猿类及其他动物进行解剖学研究的基础上描述道“当动脉发生扩张后,这种病变叫做动脉瘤(aneurysm),如果动脉瘤破裂,往往会发生致命的出血”。他还曾观察到抑郁的妇女比乐观的女性更易患癌症。”(该书第89页曾提到);对注解7,我想指出的是波洛修斯(又译作贝若苏,Berosus the Chaldean/Berossus,?-约 前250 B),他是巴比伦-希腊历史家、占星家暨哲学家,巴比伦马杜克神的祭司。公元前2世纪(或前3世纪中期)用希腊文编写《巴比伦-迦勒底史》,记有巴比伦关于创世和洪水的神话。原书共3卷,已佚,仅于约西法斯和尤西比乌的史书中保存片段。后世发现,一些署其名的著作多系伪托;对注解15,我想指出的是该罗马法学家赫莫吉尼亚生活在公元314—324年间;对注解23,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阿格里巴(Agrippa,前63-前12年),屋大维的部将、密友、女婿,盖尤斯的岳父,是著名的古罗马将军和国务活动家,曾指挥亚克兴海战,打败安东尼和埃及艳后的联合舰队。多次出征,屡立战功,由他负责设计并施工了罗马许多大规模的建筑工程,尤以万神殿和水管道的建造而闻名遐迩。”(又见该书第450页注解5);对注解25,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阿诺比乌(Arnobius,又作阿诺比尤斯),基督教护教士,拉克坦西的老师,公元300年左右写有《驳异教者论》”;对注解28,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阿特那哥拉(Athenagoras,通说译作雅典纳哥拉),早期基督教护教士,公元2世纪的早期科普特教会主要思想家”; 对注解29,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塔提安(Tatian,也作达提安),早期基督教护教士,查士丁(约100——约165)的学生”; 对注解39,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维吉提乌(Vegetius,也作魏及帝),著有《罗马军制论》,是西方最古老的兵书,对罗马军事进行总结,发明了跳马这个体操项目”。

  (三)从中译本第101页开始看。对注释6,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安提阿大王,也作安条克三世(前242~前187年) ,别名安条克大帝(Antiochus the Great),塞琉西王国国王。在平定小亚细亚总督阿凯夫斯的叛乱(前213年)后,他发动东进战役(前212~前205年),一直打到印度。与亚美尼亚逐步建立和平的同盟关系,并继续对拒不投降的安息(Parthia)和大夏(Bactria)用武。托勒密四世(Ptolemp IV)死后,安条克与马其顿的君主腓力五世订立密约,瓜分托勒密帝国除埃及以外的领地,安条克获得南部和东部的土地,其中包括巴勒斯坦(前202?年)。后来他出兵埃及,最后于前195年缔结和约,取得了叙利亚南部和小亚细亚的领土。他允许迦太基的汉尼拔(Hannibal)到他的宫廷,此举引起罗马方面的不满,他为了保护埃托利亚同盟而与罗马动武,在马格内西亚(Magnesia)战役中被罗马军队彻底打败(西元前189年),被迫放弃了欧洲、小亚细亚西部,但仍保有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及伊朗西部地区。安条克最后在苏萨附近强索贡品时被人刺杀”,也见该书第417页注释21;对注解15,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斐罗斯特拉图(Philostratus,大斐罗斯特拉图),古希腊传记作家,在公元2世纪续写了《名人传》”;对注解15,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安波罗尼,(Apollonius,通说译作阿波罗尼,(约前262~约前190),生于爱奥尼亚(今土耳其 Antalya),卒于埃及亚力山卓。继欧几里得后,最重要的希腊几何学家,着有《圆锥曲线》(Conics)。他在年轻时即到亚力山卓随欧几里得的学生研习几何学,并一直在该地任教。他的其它生平限于史料,多半不详,只能从他所著《圆锥曲线》的序页与时人一些记载,略知一二。《圆锥曲线》全书共八册,只有前七册传于世。今日大家熟知的 ellipse(椭圆)、parabola(抛物线)、hyperbola(双曲线)这些名词,都是他所发明的;不过他对这些二次曲线的定义大不同于现在高中数学课本的方式,而是将这些曲线一统为平面在圆锥面上的截痕(线),这也是圆锥曲线一词的由来。《圆锥曲线》的前四册,除了少数他自己的结果外,大部分是欧几里得或之前的几何学家已经知道的基本性质,他只是将这些材料整理得更完备。不过五到七册,则是他独创的天才之作,他讨论这些曲线的法线,并由此决定曲率中心,并得到这些曲线的 evolute(渐屈线)。除了《圆锥曲线》,据(Pappus)说他还曾经写下其它重要的几何著作,今天我们大部分得透过10世纪回教数学家的记载来追索它们。他的另一个重要的贡献是为希腊天文学打下数学基础,使用几何模型来解释行星运动,熟练地运\用偏心圆 (eccentric) 与周转圆(epicyclic) 运动来分析行星的运行。另外,他还曾经讨论平行光线聚焦的光学问题。说明应使用抛物面镜而非时人所相信的圆球镜,才能取得聚焦的效果”;对注解18,我对其生平进行了补充:“通说译为尤美尼斯(Eumenes,公元前362—前316),亚历山大的部将”; 对注解27,我对其生平进行了补充:“通说译为莱喀古士(Lycurgus,约前396—前325,一说前八世纪斯巴达缔造者),古希腊斯巴达的演说家和立法家”; 对注解33,我对其生平进行了补充:“苏东尼,又译为斯维都尼亚(Suetonius,70—160),古罗马克劳迪大帝时的历史学家,著有《罗马十二帝王传》”;对注解34,我对其生平进行了补充:“维雷乌斯,又译为维利尤斯.帕特丘拉斯(Velleius Paterculus),古罗马时期的希腊历史学家,著有《简明的罗马史》”,也见该书第439页注释1;对注解35,我对其生平进行了补充:“马罗波都,又译为马罗博杜斯(Maroboduus), 日耳曼国王,曾建立起其个人对人民的专制统治。大约在公元前9年前后,他曾率领马科曼尼人离开他们在美因河流域的家园,迁往波希米亚定居下来。他以波希米亚为基地,征服了散处于易北河与维斯杜拉河之间的许多日耳曼族,包括塞姆农人、伦巴底人和卢基人(Lugii)。但在公元17年时,切鲁西人与一些马科曼尼人里应外合,对马罗博杜斯发动进攻,推翻其统治,并把他驱逐到罗马帝国境内。”对注解36,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狄奥多拉斯(Diodarus Siculus),即西西里的狄奥多罗斯(Διόδωρος Σικελιώτης)前1世纪古希腊历史学家,著有世界史40卷,存世15卷。据狄奥多罗斯自述,他生于西西里的 Agyrium(今 Agira)。除了他自己的著作 Bibliotheca historica,古文献中关于其生平活动鲜有记载。只有耶柔米在 Chronicon(《纪年史》)中亚伯拉罕1968年(前49年)下记有:“西西里的狄奥多罗斯,希腊历史作家,享盛名”。其作品的英译者 Charles Henry Oldfather 则提到古 Agyrium 留下的仅有的两块碑铭中的有一块(I.G. XIV, 588)即“狄奥多罗斯,阿波罗尼奥斯之子”的墓志。狄奥多罗斯著有世界史 Bibliotheca historica(《历史丛书》)四十卷,共三部分。首六卷按国别分别介绍古埃及(卷一)、美索不达米亚、印度、塞西亚、阿拉伯(卷二)、北非(卷三)、希腊及欧洲(卷四至卷六)的历史与文化。第二部分(卷七至卷十七)记述自特洛伊战争以来下至亚历山大大帝的世界历史。第三部分(卷十七以后)记述亚历山大以后的继业者至前60年或前45年恺撒发动高卢战争。(狄奥多罗斯如他在他著作的开篇曾说要写高卢战争,但结尾已散佚,所以他是否谈到高卢战争并不清楚。有迹象表明,前60年后,他因年迈而不再写作。)他以 Bibliotheca 作为书名以表明此书乃是综合各种史料集结而成。他提到曾征引的著者有赫卡泰戊斯(Hecataeus of Abdera)、克特西亚斯(Ctesias of Cnidus)、埃福罗斯(Ephorus)、泰奥彭波斯(Theopompus)、en:Hieronymus of Cardia、萨摩斯的杜里(Duris of Samos)、en:Diyllus、菲利斯托斯(Philistus)、提麦奥斯(Timaeus)、波利比奥斯及波希多尼。”

  (四)从中译本第120页开始看。对注解5,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伊利安(也作艾利安、克劳狄乌斯•埃利亚努斯,claudius aelianus,175-235)。古罗马时期的希腊作家兼修辞学教师,雄辩家,其著作包括《论动物本质》(De Natura Animalium)。提及母独角兽的存在,还提及卡托布雷帕斯(Catoblepas),是一种体型中等的食草生物,体型如人们饲养的公牛一般大小,长着浓厚的鬓毛,目光狭隘,眼睛里充满血丝,粗糙的眉毛。在埃里亚努斯的描述中,该生物的目光并不致命,但是它呼吸出的气体是剧毒,因其总是以剧毒植物为食。根据后人的猜测,他所描述的生物极有可能是角马/牛羚,一种南非产的象牛一样的大羚羊。他还著有《历史杂记》”;对注解13,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塞米勒米斯(Semiramis),传说中的亚述帝国女王,原型是公元前九世纪亚述王沙姆什•阿达德五世(Shamshi Adad V,在位公元前823年~公元前811年)的王后,在其子阿达德•尼拉里三世(Adad Nirari III,在位公元前810年~公元前783年)继位初始摄政”;对注解15,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克来阿克斯,也作克利尔库斯(Clearchus ,前5世纪中叶出生——前401年间活跃),追随小居鲁士远征的希腊将领斯巴达人,后来被波斯总督提萨佛涅斯杀害。”对注解16,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格留斯(也作奥拉斯•哲利阿斯,Aulus Gellius,公元2世纪活跃),古罗马作家、法学家,拉丁语语法权威,著有《阿提卡夜话》”;对注解19,马利亚斯,通说译作马略(Gaius Marius ,约公元前157~前86),古罗马统帅,政治家,很多工具书里均有记载;对注解20,赫里奥多拉斯(Heliodorus,公元3世纪活跃),古希腊浪漫传记作家,著有《埃修匹加》(又译作《伊昔欧比亚人的故事》);对注解23,卡里斯特拉图(Callistratus,公元4世纪活跃),雅典人,古希腊雄辩家、政治家,曾被马其顿国王帕迪卡斯三世来改革马其顿的经济和税收系统;对注解24,鲁提利乌斯(也作P.鲁提里.鲁弗斯,Publio Rutilio或 Rutilius Rufus,前118—前105年间活跃),古罗马法学家;对注解25,提摩克拉底(Timocrates),古希腊政治家,曾与德摩斯提尼辩论,一个是罗得岛人,曾被波斯派往希腊游说那些反对斯巴达的希腊城邦组成反斯巴达的同盟。还有一个是雅典人参加签订尼西阿斯和约(前369),及五十年同盟条约(前372)。

  (五)从中译本第143页开始看。对注解3,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马克拉比(通常译作马克罗比乌斯,Macrobius,Ambrosius Theodosius),拉丁语法学家和哲学家,著有《农神节》(Saturnalia)。生平不详。可能曾在西班牙任古罗马执政管的总督(399),在非洲任地方总督(410)。还对西塞罗《论国家》一书中的《斯齐皮奥之梦》进行注释”; 对注解8,艾索克里提斯(Isocrates),即伊索克拉底(前436—前338),古希腊雄辩家、修辞学家,著有《颂歌》,很多工具书里均有记载;对注解14,我对其生平进行了扩充: “阿吉斯拉斯(Agesilaus II),也作阿偈雪劳、阿格西劳斯二世 ,前444~西元前360年,斯巴达国王(前399~前360年在位)。在斯巴达君临整个希腊的时期(前404~前371年),他几乎一直统率着军队。他是欧里庞提德家族(Eurypontid family)的一员,在斯巴达与波斯作战时,因来山得(Lysander)的帮助而取得王位。他在科林斯战争(Corinthian War,前395~前387年)中击败了底比斯、雅典、阿戈斯(Agos)和科林斯(Corinth)的联盟,却在前394年与波斯的战役中失掉了希腊中部的一些领地。他强迫底比斯解散波奥蒂亚联盟(Boeotina League),但在后来又对波奥蒂亚(前371年)和底比斯(前370、前361年)发动战争。这二次战役的失败造成斯巴达霸权的结束。阿格西劳斯二世后去埃及,担任埃及王的佣兵,在归国途中去世”,也见该书第424页注释3;对注解16和19,莱桑德即“来山得(?—前395)”,塞门即“西门(前512——前449)”;对注解18,加拉斯(Caius Sulpicins Gallus),古罗马护民官,曾参加皮德拉会战;对注解24,狄米多留(Demetrius),也作狄米提流斯,公元前4—前3世纪塞琉古国王安条克之子,也见该书第418页;对注解27,埃拉托斯提尼斯,即埃拉托色尼(Eratosthenes)(约前276~约前194)古希腊地理学家,天文学家,数学家和诗人。因创用地理学(geographica)一词,在西方被称为地理学之父。生于昔兰尼,卒于亚历山大。曾在亚历山大城图书馆任职。他认为地球是一个椭圆形球体,最早实地测量和计算地球的大小。他假定赛伊尼(今埃及阿斯旺)和亚历山大两地处于同一子午线上(实际相差3°),从两地在夏至日太阳阴影长度的比值,算出两地子午线弧的长度为地球圆周的1/50,再以50乘赛伊尼到亚历山大的直线距离,得出地球圆周的长度为25.2万希腊里(约3.969万千米),此数据与地球实际周长十分接近。他还首次测量黄赤道交角为23°51′19″。他在《地理学》一书中,把世界分成一个热带、两个温带和两个寒带,划定南北纬24°之间为热带,寒带从两极向赤道方向延伸纬度24°,温带介于热带与寒带之间。根据印度洋和大西洋潮汐相似,他推断两大洋相通,人们可以从海上绕过非洲到达印度。还根据经纬网绘制了书中的世界地图。另著有一部受天文学启迪而创作的诗篇。 最有名的是埃拉托斯特尼筛法。